沈阳优化营商环境盯上全面提质提速提效
第二批15条可复制、可推广营商举措件件便企利民
9月7日,沈阳市召开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第四次新闻发布会。受中共沈阳市委常委、秘书长、市营商办主任连茂君的委托,中共沈阳市委督查室主任、市营商办副主任程谟刚等做了新闻发布。第二批15条可复制、可推广营商举措受到高度关注。
排名上升了14位,相当于190个经济体中的第78位
年初以来,全市上下坚持对标先进,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通过开展评估对标,营商环境取得积极进步。参照世界银行《2017年营商环境报告》评估标准,沈阳市2017年半年度营商环境的“前沿距离”分数(百分点)为64.85,其排名相当于190个经济体中的第78位,较2017年1月营商环境的“前沿距离”分数(百分点),上升了3.60个百分点,排名上升了14位。其中,保护少数投资者(上升70名)、跨境贸易(上升58名)、登记财产(上升13名)、纳税(上升11名)等指标上升幅度较大。二是通过进行集中整治,重点问题逐步解决。五大专项整治有序推进,进一步制定和出台了一些有效举措,累计解决问题1493个,成效明显。13个区县(市)和52家市直单位重点解决的65个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全面落实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细化了111项具体任务,正在有序推进。三是通过加强诉求办理,百姓满意度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到营商诉求10.7万件,解决9.9万件。民意调查显示,营商环境改善得到85%以上受访者认同,尤其是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易炼红提出“马上办”“钉钉子”“项目为王”要求获得广泛民意支持,非常赞成和赞成的评价高达97%。四是通过强化督查考核,重点工作有力推进。通过转办、交办、督办、召开协调会等方式,解决了设施环境方面问题4.3万件,社会环境方面问题2.1万件,市场环境方面问题1.2万件,得到了企业和群众赞誉。五是通过优化营商举措,构建了一批长效机制。公布了首批36条可复制、可推广营商举措,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定了第一批184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出台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等文件,形成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二批15条可复制、可推广营商举措重磅推出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便企利民的有效措施。据统计,市、区两级出台的营商举措已达942条。经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通过了第二批15条可复制、可推广营商举措,其中便企类9条、利民类6条。
1.政务环境类5条。如“最多跑一次”举措,即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容缺受理”举措,即针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暂时性容忍”办理,对办事群众、企业申请事项予以受理和审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办理时限。
2.市场环境类3条。如市工商局在全市先期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企业登记受理模式,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降低企业行政成本,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便利化。
3.要素环境类1条。市科技局采取东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简化了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科目,取消了科研经费中科研绩效比例限制,对间接费用实行差异化的分配比例,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转化收益奖励最高可达到90%以上。
4.法治环境类3条。如市法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经非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不收取诉讼费,大大减少群众的诉讼成本。
5.社会环境类3条。如市教育局实行弹性离校做好课后服务,重点解决小学生家长按时接学生难、中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压实责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提质提速提效
按照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部署,沈阳市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提质提速提效。
1.围绕既定目标优化环境。认真对照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和先进标杆,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年底达到世界银行排名前70名经济体水平,并更加注重企业和群众的效果评价。
2.围绕重大项目优化环境。强化“项目为王”的意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效能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提升50%;继续深化“多规合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建设;继续摸底排查招商承诺及合同不兑现、净地不净等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优化环境。在深化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抓住供暖、停车难、露天烧烤等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把成功的做法固定并推广开来。
4.围绕提升城市品质优化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弘扬雷锋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大力整治老旧小区、集贸市场、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环境脏乱差问题;发扬工匠精神,真正把街区道路、公共设施等打造成精品。
5.围绕增进群众福祉优化环境。进一步推进社区改造提质,2020年前全面完成老旧社区综合改造提质;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对生态问题进行彻底的整治、整改,全力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6.围绕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环境。以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倒逼干部改进作风。大力弘扬“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全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切实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以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来推动沈阳的转型创新发展。
举措之一:“最多跑一次”
截至目前,共有13家单位实现“最多跑一次”:①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在沈阳软件园设立警务工作站,自购了身份证自助照相机、港澳自助签注机、交通违章查询和缴费机四种自助设备,为周边企业和员工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②市建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书由窗口受理变为全程网上申报、受理、审核、经办人网上上传资料等实现“最多跑一次”;③市交通局将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不需要现场勘验的许可变更事项,全部由承诺办理改为即时办理;④市文广局公布“权责清单”,群众和企业在申报前可知晓所需提供要件,避免重复往返大厅办理;⑤市安监局通过梳理事项清单、公布办事指南、搭建在线平台、跨前现场核查、推行快递送达等方式,确保“最多跑一次”;⑥市工商局推出“五证合一”赋码换照、增领营业执照副本等15项审批“最多跑一次”;⑦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网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等34项业务要件齐全的实现“最多跑一次”;⑧沈河区房产局针对商品房、夫妻更名、离婚析产、房改房四类房产交易实现“一趟办”;⑨铁西区营商局开通网上申办、在线取件,同时开展网上申报、预审、窗口核验、即时办理和窗口申报、快递送达等举措,实现“最多跑一次”;⑩皇姑区整合国地税、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成立企业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税收征管等工作实现“一趟办”;⑪大东区工商局建立“企业登记通”微信公众号,办理企业注册可通过“企业登记通”了解和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只需跑一趟即可完成注册业务办理;⑫于洪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发网络审批平台,实行网上申报、预审等功能实现“最多跑一次”;⑬沈北新区针对网上审批事项提前介入,开展网上申报辅导,让投资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举措之二:容缺受理
截至目前,共有10家单位实现“容缺受理”:①市城建局对开辟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开通绿色通道;②市交通局针对市级审批项目实行“容缺受理”;③市文广局针对非省(中)直企事业设立出版物批发单位实行“容缺受理”;④市安监局对于提交主要材料符合要求,但副件欠缺的实行当场领取有关证照,事后补签的方式履行内部审批程序;⑤市国税局对纳税信用等级A.B级的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实行“容缺受理”;⑥铁西区营商局实行由办事单位或个人填写《项目容缺受理承诺书》,办事窗口先受理,并进入审查程序,待企业补正材料后,立刻出具审批意见;⑦皇姑区市场监管所针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实行“容缺受理”;⑧于洪区行政执法分局针对牌匾、标识设置备案登记办理所缺次要证件,可通过微信、邮寄方式进行送达,实现了“容缺受理”;⑨辽中区六间房镇对失业证办理实行“容缺受理”;⑩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证》《营业执照》变更的企业实行“容缺受理”。
举措之三:实行弹性离校做好课后服务
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均可受益,免费自愿的贴心政策受到九成受访者欢迎。受访者表示,政府把实事儿办到了市民的新坎儿上了!
举措之四:东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简化了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科目,取消了科研经费中科研绩效比例限制,对间接费用实行差异化的分配比例,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转化收益奖励最高可达到90%以上。
举措之五:公证服务便利化
1.实行一次性告知制;2.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先接收当事人信息的公证机构,作为首问负责公证机构,各公证机构不得相互推诿;3.实行公示制,在显著位置公示各类公证事项收费标准和办证流程;4.实行服务承诺制;5.对特殊群体实行上门服务制;6.实行法律援助制;7.提供预约公证服务;8.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材料或手续有欠缺的公证事项,如当事人承诺能够补充,可以受理,待补齐后即时出证;9.实行即时出证制度,公证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材料齐全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无需翻译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等公证事项,可以即时出证;10.实行及时出证制度,当事人能够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且不需要核实的,应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其中法律关系比较简单的公证事项,可以在3-7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11.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及时准确提供服务内容、办公地址、服务电话等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12.免费复印;13.着装上岗,挂牌服务;14.公示服务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或意见簿。
举措之六: 检查结果互认(医学检验、医学影像)
在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针对检查费用、化验环节等进行专题调研,市属医疗机构做到检查结果互认。已完成市、区级层级检查结果互认
举措之七: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依托省工商局业务系统,全面开展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和颁发电子营业执照等工作,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举措之八:开展“一人一窗一机”办税模式
通过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设置国地税业务通办窗口,采取国地税相互授权的方式,前台办税人员在一台电脑上同时登录国地税征管业务处理系统,实行“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在一个窗口通办国地税两家业务事项。
举措之九:皇姑区国地税基层所联合办公
试点“联办所”,实现基层所联合办公后,将重点解决税务机关依职权生成业务的联合办理,将最大限度解决纳税人长期以来“两头跑、重复跑、来回找”的问题,绝大部分涉税依职权生成的业务事项在一个“联办所”即可全部办理,在大大节省纳税人办事成本的同时,也缩减了政府机关的行政成本,切实将便企利民落在了实处,推进了国、地税从“物理整合”向“化学整合”转变,提升了深度融合、联合服务效能。
举措之十:网上办理公积金模式
目前,沈阳市34项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业务和查询服务实现了网上办理。其中:12项网上终审业务事项,包括单位网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为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等,网上业务事项进驻率达到35.29%;22项网上咨询服务事项,包括单位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个人贷款年限和额度试算等。为了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网厅系统与手机APP系统同步建成,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根据个人上网习惯,在PC客户端或手机客户端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也就是说,今后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必再去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排队办理有关业务了,用电脑或手机在家就能操作。
举措之十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1.搭建平台,设立沈阳市司法调解指导中心,各基层法院分别设立了诉调对接中心,专司诉调对接工作;2.完善制度,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市诉调对接工作;3.对诉至法院,适宜调解的家事、小额民间借贷、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事故责任、物业服务合同、劳动争议、普通商事等适宜诉前调解的案件,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立案法官进行立案分流,先不登记立案,鼓励、引导起诉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4.司法调解指导中心接到立案法官转交的材料后,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选择意愿,采取诉前的三种调解方式来化解纠纷:①法院专职调解员进行的司法调解;②非诉讼的对外委托调解;③非诉讼的委派特邀组织、特邀调解员调解;5.经非诉讼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各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持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申请强制执行。
举措之十二:金雕查控网破解“执行难”
充分发挥金雕查控网方便快捷、简单实用功能,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和查找被执行人。1.与驻沈34家银行和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等10家单位联网并开展网络查询业务。2.将被执行人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车辆、股权作为必查项目,将查控的财产快速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对发现被执行人可能享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证券、票据、期货、保险理赔款、住房公积金、到期债权、被执行人收入等其他财产权利的,经调查核实,确属可供执行财产的,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3.对除能即时履行案件以外的所有案件,利用金雕查控网和最高人民法院查控网进行循环往复查询、全面查控。
举措之十三:“一表制”审批
在没有开展此项举措之前,开办一家企业需要申请人亲手填写13张表格、50余条信息;现在只需要填写1张表,“多表合一”审批系统就可以自动生成13张内容完整的表格,企业只需签字确认即可申报。不仅如此,“多表合一”审批系统还可以为企业自动生成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和租房协议等内容完整的范本,企业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实行“一表制”审批,每户企业可减少支出70元左右,每年约为企业减负近25万元。
举措之十四:农贸市场食品标准化监测机制
建设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每日对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同时每月定期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免费为广大市民提供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设立智能电子秤,实现食用农产品追根溯源,保证了市场食用农产品的准入准出制度。还能够提供多种支付方式,方便了百姓购物,也确保了百姓餐桌上的安全。
举措之十五:重点工程项目企业“订制化+”服务
通过开展重点工程项目企业“订制化+帮办理+帮协调+帮跑腿+帮就业+帮防范”服务,形成了“亲商”氛围,满足了企业需求,推出一整套制度保障体系。目前,为企业提供“订制化+”服务357件次,解决实际困难90件次,消除安全隐患124处。